符合免检范围的车辆,在注册登记后第2年、第4年、第8年需要定期检验时,可直接在“交管12123”APP上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 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座位数≤9,面包车除外)、摩托车在10年内(包含第10年),每2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年检验1次。

  专用校车应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非专用校车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后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驾车前往机动车检测机构交于工作人员检验。请提前检查车况:先对车辆的灯光、刹车进行判断,如有明显故障,先维修再审车。

  可以。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连续三个周期未年检车辆属报废车辆,驾驶报废车辆上路,交警部门一经查处,将依法吊销驾驶人的驾驶证。